*以下政策2025年7月30日起执行
一、执行范围
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线路(包含城市轨道交通1、2、3、4、5、6、9、10、18号线,环线、国博线及后续开通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;不含江跳线、璧铜线等市郊铁路线路)。
二、城市轨道交通票价
按乘坐里程计价,0—4(含)公里2元;4—8(含)公里3元;8—12(含)公里4元;12—17(含)公里5元;17—23(含)公里6元;23—30(含)公里7元;30—40(含)公里8元;40—55(含)公里9元;55公里以上每增加20公里增加1元。
三、执行时间
自2025年7月30日起执行。
此前票价(2025年7月30日前):
重庆轨道交通实行里程计价、递远递减的计程票价
乘客乘坐轨道交通1次,在180分钟内,按照乘坐里程计算票价。最低票价2元,最高票价10元。
票价标准为:
起步价2元[0-6公里(含)]
3元[6-11公里(含)]
4元[11-17公里(含)]
5元[17-24公里(含)]
6元[24-32公里(含)]
7元[32-41公里(含)]
8元[41-51公里(含)]
9元[51-63公里(含)]
10元[63公里以上]
注:在票价标准基础上实行最高票价7元封顶的优惠票价。